市民政局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2月21日,***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4月22日,***、省政府、市政府分别召开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级要在4月份集中开展《办法》学习宣传工作。为深入领会《办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内容实质和操作程序,我局制定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将学习宣传《办法》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宣传工作以民政部门牵头,自4月23日至4月30日,会同《办法》涉及到的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发挥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协调,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实现良好的宣传效果。并将《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解决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统筹规划,有序组织,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基层领导干部真正领会并掌握好《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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