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人社公安部门联手查处两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日前,因携农民工工资款逃匿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小包工头邓某某、赖某某,经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被抓获。至此,由松溪县人社、公安部门联手查处的两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宣告破获。
据悉,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该县首次查处的两例欠薪入罪案件,充分表明当地党委及其职能部门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信心、决心与力度,对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9月17日和10月23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别收到戴某某和刘某某等24名农民工的投诉,称他们在松溪县碧桂园亚美天悦等工程项目务工期间,工资分别被小包工头邓某某和赖某某拖欠。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即在第一时间内立案调查,期间多次联系两名包工头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教育等工作,陈述恶意欠薪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动员他们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但两名当事人置若罔闻,且不久后即关闭手机、携款逃匿。基于他们的行为已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查处条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即启动相应查处程序。经多方深入调查,核实上述农民工共计被两名小包工头拖欠应得工资19.08万元。在法定调查程序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方面依法向有关项目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他们垫付了所有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另一方面依法向公安机关送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书》及相关案卷材料;县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间内立即予以接收立案,同时对两名涉嫌人采取网上通缉等抓捕措施,并分别于1月、2月下旬将两名嫌疑人从广东、山东两地抓获。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今天,恶意欠薪并施行逃匿,哪怕是躲到天涯海角,也插翅难逃;胆敢以身试法者,等待他们的终将是法律严正的制裁!
(松溪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