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高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送达不停止”“人员不密聚”的工作理念,借助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开启“电子送达”服务模式,有效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沟通,搭建送达“连心桥”。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10102368为电话送达专线,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送达通知、引导电子送达、送达文书咨询等服务。为提高电子送达效率,审判团队主动与受送达人进行沟通和联系,对其电子送达意向进行摸底,形成电子送达意向表,为平台电话送达专员制定针对性的电子送达方案,分类实施打下基础。
分类实施,提升送达“成功率”。在“电子送达”之前,工作人员将存量案件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受送达人信息齐全并同意电子送达的案件;第二类为受送达人信息齐全,但不同意电子送达,需经电话送达专员多做思想工作的案件;第三类为受送达人信息不全,但有身份证号,需法院提供信息协查函的案件。
法官团队提交受送达人的诉讼材料时打包电子送达意向表至送达平台,工作人员根据电子送达意向表,制定针对性的送达方案,分类实施提高送达效率。
弹屏提醒,确保送达“无遗漏。针对部分当事人忘记看短信或不看短信提醒等情况,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贴心设置弹屏短信,在确定有效手机号码后,平台自动发送弹屏短信进行提醒,将送达相关信息推送给当事人,在当事人未及时签收情况下,会进行再次提醒当事人及时查看,确保当事人及时阅读电子送达内容。
自2020年3月3日首次借助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开展送达工作以来,高新区法院第一批电子送达案件13件26人次,送达成功18人次,待送达8人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