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进一步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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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根据浦城县2016年上半年基金使用数据分析和新农合运行实际情况,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增补38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医疗耗材和医用一次性耗材的患者自付比例,其中25种由100%调整到0%,3种由100%调整到20%,1种由100%调整到70%,9种由100%调整到40%,进一步减轻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浦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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