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组织局属单位开展行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本网讯 县民政局在2009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牢牢把握“主角”定位,牢固树立“干部作风决定部门行风”的思想观念,将局属单位的行评工作与局机关一起部署、统一要求,确保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面落实,促进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一、高水平起步,认真落实工作措施。
为确保局属单位的行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属单位的行评工作,并确立县光荣院、县殡葬管理所、县殡葬执法大队和县第二社会福利院为独立参评的单位。7月3日,局组织召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对局属单位的行评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充分提高认识,把行评当作提升民政整体形象的内在要求认真对待,稳步实施,让群众来评优论劣。动员会后,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局属单位开展行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对评议内容、评议方法步骤等进行了具体安排和说明。各单位及时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稳步开展工作。
二、高标准要求,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独立参评的单位组织专班采取***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征求意见、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县殡葬管理所和县殡葬执法大队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20份,同时在金子山陵园和县人民医院接待室挂设意见箱,征求意见及建议6条。征求意见结束后,各单位进行了认真梳理。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局属单位征求意见情况反馈会,讨论了初步整改措施。反馈会后,各单位充分结合实际,制订了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任务和目标。如,针对征求到的关于殡葬执法不公的问题,县殡葬执法大队制订了三条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县直一级单位年初签订的殡葬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力度,层层签订殡葬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同县直各部门的衔接与配合,充分发挥镇、居委会、村组干部的作用,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一月两天的殡葬执法专题宣传活动,提高殡葬法规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减少殡葬违规案件的发生。
三、高质量整改,全面提高工作成效。
各单位立足于转变作风、推动工作,做到边评边改,全面提高了工作成效。一是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和群众意识不断增强。通过行评活动的开展,各单位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县光荣院对服务人员提出了“与院民交心”的要求,要求工作人员与院民交流思想、与院民开展活动,解院民心结。复员军人王兴福老人尿失禁,心情苦闷,情绪极为低落,服务人员察觉了老人的思想疙瘩,每天轮流到医院看望他,给他送西瓜、买奶粉,陪他聊天、说话,老人非常高兴,很快便痊愈了。二是工作行为不断规范。为促进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各单位把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促进了工作的规范性。县第二社会福利院建立了干部职工廉洁勤政制度、学习制度,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接待管理和工作督办检查制度。县殡葬管理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墓区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等。三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各单位结合行评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针对部分群众提出的“在墓区分档次建设不同墓地”的建议,县殡葬管理所迅速研究措施,初步规划了骨灰区、棺木区、生态自选区,并根据碑石的材质好坏,分了不同的区域。对于提出的“殡仪馆应安装路灯”的建议,县殡葬管理所及时向民政局反映,并提出整改方案,目前已同电力部门签订了施工协议,完成了基础施工,9月底即可竣工通电。针对院民提出的开水供应不足的问题,县光荣院及时请示报告,安排资金2000元更换水管等供水设施,及时保证了供水。为更好地满足城镇“三无”人员生活需要,县第二社会福利院积极想办法,采取向上争取政策和自筹资金的办法,共投资150万元对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添置了太阳能和健身器材,绿化了庭院,床位增加到50张以上,老人的居住环境大为改观,老人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