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本网讯 10月22日,县委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书记王新祝同志作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讲话,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自此拉开了序幕。
教育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从10月22日到10月26日。主要是印发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层层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动员会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警示教育做出具体部署。二是学习教育阶段。从10月27日到11月4日。主要是以党纪法规教育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省纪委于2006年8月重申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的“五条纪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治理领导干部打牌“带彩”问题的通知》等。三是自查自纠阶段。从11月5日至11月15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深入学习和认真反思的基础上,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对照党纪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三个方面的问题:入股矿山或以家属、子女、亲友及他人的名义入股矿山的问题;收受贿赂、礼金的问题;《***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列举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四是整改提高阶段。从11月16日至11月22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上的难点,进一步完善礼品礼金登记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落实力度,规范从政行为。凡自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限期说清问题并自觉纠正。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王新祝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功平,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李伦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王平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凯等同志任副组长的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10月23日下午,县委中心学习组全体成员率先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