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建立六大举措加强城区殡葬目标管理
本网讯 长阳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从文明单位创建、定期通报制度等多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殡葬管理。
一是争取领导高度重视,把《县城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纳入文明单位建设的主要内容。年初,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县直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县城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经常过问我县殡葬改革和县城区殡葬管理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文明单位建设主要内容,自觉地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项逐项抓落实。
二建立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结合平时在殡葬执法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平时收集的部分市民反映的意见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和县直单位在落实《责任书》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到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抽查,同责任人及相关人一起座谈交流,宣传政策、交换意见、核实情况。同时对殡葬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各成员单位中进行通报,促进殡葬改革和管理系统工程的社会广泛参与。
三是建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今年来,部分居民尤其是县直机关的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有的做到当天去逝当天就安葬到陵园,或者有的当天去逝就送到宜昌或宜都火化。厚养薄葬,丧事从简,易风易俗,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发挥着潜移默化、率先垂范的作用。
四是坚持殡葬服务业的社会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近年来,针对劳务工资陡涨,原材料、生活用品等价格大幅上涨的压力,仍坚持殡葬服务业的社会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向内挖潜,节约减支,仍按2003年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殡葬收费公示、公开、公平的原则,较好地满足了中低层收入群体的殡葬基本需求和愿望。
五是建立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县直一级单位也与所属二级单位签定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并纳入单位负责制年终考核,从而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是各成员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各自职能,在执行相关政策上把好关。如坚持执行规定中的“对城区规划区内的财政供给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须凭《安放证》方能给其亲属审批、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从而达到了从政策上保证殡葬目标管理的全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