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推进老农保与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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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日前,政和县政府制定出台《政和县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工作方案》、《政和县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经办操作办法》,按照“积极稳妥、保障权益、分类处理”原则,全面开展老农保与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年底前全面完成老农保制度向城乡居民保制度的整体衔接过渡,实现老农保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个人账户,或予以退保,终止老农保的运作。
《经办操作办法》明确对老农保的界定,提出符合居民保参保条件且按个人意愿同意转居民保的、个人意愿不同意转居民保或不符合居民保参保条件的、因个人信息确实无法采集、核实或各种原因无法衔接过渡、退保的三类参保人员老农保(含新机制)保险关系分类处理办法,规范老农保基金管理和业务档案管理。
(政和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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