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全省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0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内容
市直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拟于2009年举办的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办班计划。
二、申报登记办法
市直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附电子表格),于2009年2月底前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任职培训的有关培训班次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其它培训等有关培训(含省上委托办班)报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于2009年2月底前汇总并审核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的上报、登记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培训办班工作的指导、检查,发现未申报登记、公布的培训班,应及时予以纠正;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2、凡未经申报登记、公布的培训班,财政、物价部门不予核准收费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参加,有关单位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3、各单位在申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和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
各县(市、区)也应按省上的要求做好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工作。
中共南平市组织部 南平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干部培训 办班计划 申报登记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