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本区涉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巩固2013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4年5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沪安委办〔2014〕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督查,各职能部门于11月28日前将具体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办。
***: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反馈表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联系人:张卫平、李煜阳,联系电话/传真:55218367,电子邮箱:813022346@qq.com)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印发
***
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反馈表
职能部门 | 分管领导 | 联系方式 | 联络员 | 联系方式 | |
座机 | 手机 | ||||
于6月6日前报送区安委办,联系电话:5521836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