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首个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近日,《铜川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这是我市出台的首个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科学制定了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保障标准和市与区县支出责任划分,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和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确保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医疗卫生领域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明确市级财政事权8项,包括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市域重大传染病防治保障公共卫生项目、疾病应急救助、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计划生育项目、市级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市级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市级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市级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明确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6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明确区县财政事权8项,包括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疾病应急救助、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区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区县资助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区县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区县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区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重新确定市与区县分担比例为5:5,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医疗保险项目。市与区县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分担比例,包括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建立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综合补偿及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按照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省级补助等因素综合予以补助,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母亲健康工程。
三是明晰区县提高标准及出台政策相关规定。确定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的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区县政府按规定在确保中省市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在标准之上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的,增支部分由区县财政负担。对于医疗救助、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全市有统一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无统一标准的区县可按照中省市原则要求及绩效目标,自主制定本区县标准。区县政府制定出台地区标准高于中省基础及市级标准或出台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等事项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后执行。(通讯员:步红俊)
网络编辑:朱梦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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