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梧州市万秀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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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交办发〔2020〕2号
各镇交通站(街道办)、局相关股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现将《梧州市万秀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梧州市万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3日
梧州市万秀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2020年确定为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20〕14号)以及《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梧安委〔2020〕2号)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区结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一些行业和企业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 强监管内容
(一)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单位党政领导责任。各单位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广西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重点整治政治站位不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严把安全关等问题。
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负责,主动担当履责。重点整治一些单位落实“三个必须”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推诿安全监管责任,存在监管盲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深入、不扎实,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监管执法宽松软;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等问题。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重点整治一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员工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要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紧抓不放,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1.危险化学品:配合开展“排险除患”行动,盯紧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等,根据工作职责逐一落实监管责任,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道路运输:重点整治辖区内客运场站、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12吨以上重型载货车辆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配合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水路运输:重点整治渡口渡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
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桥梁、高边坡存在的安全隐患。严肃查处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5.消防:重点整治高层、地下建筑,交通运输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6.食品:督促行业各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部门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和交通运输场所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不断提升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严以履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优化营商环境和严格监管执法的关系,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要重视安全生产,把确保人的生命安全作为前提和保证,作为第一要件,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配备。要加强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把好执法人员录用等进入门槛,提高专业执法人员比例,严禁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纳入执法队伍。
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培养敢于碰硬的职业素养,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各部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
四是健全执法人员激励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机制,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是推动执法专业支撑力量建设。要充分利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力量,组建专家库,健全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和保障政策,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技术支撑服务机制。
三、严执法内容
(一)共性执法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内容。
1.危险化学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运输危化品;严查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不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源头风险管控把关,加快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
2.道路运输:配合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运输,以及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等行为。持续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12吨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客货运场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高风险道路客运企业、高风险道路货运企业、违法突出客运车辆、违法突出货运车辆,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配合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水路运输:强化渡口渡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严格水路运输资质管理,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船舶;强化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压缩违法违规船舶生存空间。配合开展西江航运干线防范化解船舶碰撞桥梁风险专项行动。
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整治查处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创建活动。
5.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等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配合开展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6.消防:以办公场所、高层建筑、交通运输商业综合体、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依法严肃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持续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冬春、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7.食品:严格按照《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梧交安监〔2019〕151号)开展相关工作。
(三)坚持精准执法。
一是推行差异化执法,对违法企业有力震慑,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安全管理基础比较好的企业,实行承诺制度,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强化企业自律;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一般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检查,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具有高风险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曾经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格监管执法,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执法应急联动系统、智能治超管理系统等,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规范执法。
一是坚决摒弃执法简单化、粗暴化和一家企业出事故同类企业停产等“一刀切”行为。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做好执法责任主体、信息类型、具体内容、标准与格式、载体形式等要素公示工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要严格落实法制审核程序,未经内部法制审核,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行政处罚工作中配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
(五)坚持严格执法。
一是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加强事故前追责,强化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措施,对边整边犯、事故不断的要严肃问责警告。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失信特别是“黑名单”的企业,相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四是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在做好来电、来访、信函举报投诉渠道的基础上,开通网上举报、投诉,开辟短信平台等方式,扩大行政执法案件来源渠道,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是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稳定当前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把自查自纠、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专项行动期间,原则上各类企业自查自纠不间断进行;各镇交通站(街道办)、局有关股室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通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局有关股室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或检查督查,向市局安监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请各单位分别于2020年2月底前、6月19日、12月16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情况(含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含统计表)和全年工作总结(含统计表)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韦炜,0774—3131895;邮箱:qin02356@126.com。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既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我局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各单位“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
***: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
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检查人员 | 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 排查出事故隐患 |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 公开 曝光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 处罚罚款 | ||||
其中:暗查、暗访组 | 其中:交叉检查组 |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 |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处) | (处) | (起) | (家)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 计 | |||||||||||||
1.道路交通和城市客运 | |||||||||||||
2.水路运输 | |||||||||||||
3.港口生产 | |||||||||||||
4.公路路网运营 | |||||||||||||
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 | |||||||||||||
6.危险化学品 | |||||||||||||
7.食品安全 | |||||||||||||
8.铁路交通 | |||||||||||||
9.公路超限超载治理 | |||||||||||||
10.消防安全 | |||||||||||||
1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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