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政协召开灵山人遗址研讨会
日前,灵山县政协召开“灵山人”遗址研讨会,对“灵山人”遗址历史文化、文物保护、遗址申遗、加快推进“灵山人”遗址历史挖掘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灵山县政协主席潘有南,副主席刘昭霞参加研讨会。
1960年,广东师范学院、广东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先后组织专家,对灵山县马鞍山的东胜岩、葡地岩、尽头岩进行考古发掘,专家们对发掘出来的人类骨头化石进行研究鉴定,认为这些骨头是距今至少两万年前的更新世末期的人骨化石,并命名为“灵山人”,发掘地命名为“灵山人”化石出土地点。当年11月,广东省公布,“灵山人”遗址列为广东省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山县划归广西管辖后,相关工作转由自治区统筹安排。2000年自治区公布,该遗址为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研讨会上,潘有南提出,要增强讲好“灵山人”遗址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分工和时间节点一步步地做好工作,围绕科研完善历史资料,抓紧做好遗址保护工作。县政协要将这件工作作为2022年的重点工作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把“灵山人”遗址文物保护、遗址申遗等各项工作做好。(宁 兵 陆荣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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