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渣土运输与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禅建发〔2017〕422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落实2017年佛山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渣土运输与工地扬尘整治力度,确保文明施工,杜绝扬尘污染,市城管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渣土运输与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工地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工地应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2.工地场内材料堆放应整齐。渣土堆放应做好防尘措施,拆除建(构)筑物应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禁止高空抛洒。
3.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GPS监控并接入数字城管市级平台,车身统一标识、编号,车厢及覆盖装置完好。
4.工地要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口设立有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
5.渣土运输车辆应装载适度、净车出场,严禁带泥上路、实行密闭化运输、无撒漏行为,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理。
二、明确事项
整治期间,市暗检的考评权重增加;并且增加了2个机动考评组,因此暗检的频次和密度增加。
为了确保整治效果,在整治期间,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由季度通报改为月份通报、同时对区交办案件也进行通报,实施诚信奖惩。
三、要求
(一)各项目要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2017年禅城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的补充通知》(禅建发〔2017〕394号)要求,迅速开展全面整治,确保符合“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标准”。
(二)全面整治后,各项目要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做到扬尘防控常态化、制度化。
(三)各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大气污染防控知识到班组,到工人,努力营造人人自觉开展防控的氛围。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6月6日
(禅建发[2017]422号)关于开展渣土运输与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已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