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晋市气防办函〔2019〕1号)的要求,经报请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从2019年1月3日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一、公众防护措施
2.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依照新修订的《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煤矿、煤炭(洗、选、储运)等涉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禁止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服务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露天开采、铸造企业全部停产;钢铁(含冶铸)企业限产50%;以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的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石膏板等限产50%,其他以非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的企业停产;搅拌站、粉磨站及石灰窑停产;机械加工等涉VOCs排放企业的VOCs排放工序停产;其他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执行各项减排措施,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利用余热进行供暖。
3.县城建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县城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陵川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