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我市首例城乡居保与被征地养老保险补偿待遇实现合并账户
本网讯(通讯员 谭媛)近日,市养老保险管理局为马家店永收垸村的农民陈光秀落实发放了第一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保待遇合并的养老金,这也是全市首位合并账户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其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每月75元,现月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634.13元,加发后月养老金标准为709.13元。
现年80岁的陈光秀老人于2015年10月被纳入为我市金湖景区拆迁对象和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对象。省政府于今年10月批准征地,批准时陈光秀已年满六十岁,属于占地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超龄人员,符合《枝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条件。前期公安、国土等部门已按照《枝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对其被征地养老保险补偿进行了资格审查、资金测算、公示、资金核定、资金划拨、现已进入最后补偿落实阶段。
此次对于符合政策的人员实行养老待遇合并,不仅是维护失地农民权益、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并且更好更妥善地保障了他们老有所养,晚年无忧,也显示我市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改革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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