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落实社保补贴促进灵活就业
本网讯(通讯员 钱永斌)近日,笔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将从5月20开始至6月6日结束。具有我市户口的六类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社保补贴:一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年满50周岁(1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二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女19***年1月1日至1968年2月以内出生,男1954年1月1日至1958年2月以内出生、因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减免或享受失业保险未享受社保补贴或享受社保补贴不足3年的人员;三是2010年粮食系统第二批改制下岗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年满50周岁(1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四是持有《枝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年满50周岁(1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五是持有被征地农民参保证件、2014年12月31日前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一次性缴纳15年后继续缴费的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六是持有《残疾人证》、正在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2014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缴纳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两项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程序为:由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填报《枝江市201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社区人社服务站进行初审核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核查,相关部门核对、公示,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复核后补贴到位。
(编辑 方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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