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全市不动产登记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去年8月份以来,我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过去整整一年的时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现将基本情况向各位介绍如下。
一、齐心协力,不动产登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健全完善。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早在去年9月底前,我市各县区就基本实现了停发旧证、颁发新证的要求,完成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目标,做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人员划转、法定职责“三个到位”,全市共划转各类不动产登记人员563人,其中市本级85人。
(二)不动产登记数量明显增加。自去年 8月26日我市颁发第一本市本级《不动产权证书》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3***9本,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80397个,其中办理首次登记37592个、变更登记761个、转移登记19408个、注销登记637个、更正登记1414个、预告登记53198个、查封登记2790个、其他登记11673个。市本级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0814本,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30216个,其中办理首次登记28775个、变更登记265个、转移登记12476个、注销登记369个、更正登记1253个、预告登记18180个、查封登记1699个,其他登记81个。
(三)不动产登记管理逐步规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高标准窗口建设、流程再造、数据整合等工作,统一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落实权籍调查工作前置,建立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了权籍调查数据与登记数据的同步更新。深入开展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研究制定了《菏泽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菏泽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和《菏泽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实现了市、县区数据实时互传,规范了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
(四)不动产登记效率大幅提升。在规范不动产登记操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法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办结全部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更正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预告登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各县区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均有压缩,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3-15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等。
(五)信息基础管理平台成功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编制完成了《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数据整合技术方案》,顺利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审查论证,初步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做到了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统一管理,并在今年5月底前,圆满完成了市、县区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国家平台成功对接,顺利上传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截至8月底,已上传数据8.8万条,成功率100%,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二、强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步入正轨
(一)领导重视,奠定统一整合坚实基础。自我市不动产登记统一整合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孙爱军书记、解维俊市长分别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调度、询问工作情况,并专题听取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汇报;闫剑波常务副市长、王忠想副市长多次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同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多次下发督查办理单,全力督导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切实保障了不动产登记有效整合。
(二)加强协作,保障职能整合落实到位。市、县区国土、编办、人社、住建、林业、财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同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逐步推进人员整合、办公场所、服务窗口设置、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实施销号管理,对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采取“日调度、周报告”,对整合情况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直至全部整合到位。
(三)健全窗口,畅通登记服务渠道。积极与住建、税务、金融、市政务服务审批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集中在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向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建立完善了登记受理、抵押、审核、查封、发证等29个工作窗口。同时,为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在大厅内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等事项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标准化服务、专柜化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四种服务模式。
(四)加强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尽快熟练掌握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人员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日照、潍坊、济南、青州、沂水等先进市县学习考察,积极收听收看全省视频培训会议,参加部委、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还专门邀请省厅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授课,实现了将所有从事登记的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五)健全机制,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建立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机制,确保群众业务及时受理,证件齐全的让群众只跑一次;申请材料不足的,及时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并告知注意事项,避免跑冤枉路。建立了***服务和错时服务制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窗口办理登记手续的群众,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无偿***服务;对于因无法在工作时间办理的,预约后可安排专门人员等候群众下班后前来办理,不让群众多跑路。建立了大宗业务服务窗口机制,经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商,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设置了大宗登记业务受理窗口,集中精力办理大宗业务登记,既减轻了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压力,又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效率。
(六)加强研讨,积极维护群众利益。针对业务中遇到的政策和业务疑难问题,成立了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研讨组,印发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研讨工作制度》,共同商议解决措施。如:对于房改房转移登记问题,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及时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转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宅房屋转移登记的通知》,妥善处理了这两类历史遗留问题。至目前,业务研讨组已召开9次会议,梳理解决疑难问题29个,均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县区统一执行,既有效控制了登记中潜在的风险,又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七)正确引导,强化舆论宣传。为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办理业务,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媒体实施专题宣传;积极借助做客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市人民政府网等栏目实施重点宣传;组织人员多次到广场、公园、小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实行沿街定点宣传,深入宣传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办理事宜,及时帮助群众答疑解惑,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扬帆起航,再谱不动产登记新章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服务、***服务、限时办结等服务机制,筑牢宗旨意识,坚持为民、便民原则,提升服务理念,严格落实“统一登记、便捷高效、保护权益、服务群众”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窗口岗位建设。坚持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强化窗口岗位建设,及时将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窗口显要位置公布于众。实行岗位责任制,市县登记机构定员定岗,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级的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预期成果和责任人,将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加强登记平台建设。在现有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上,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工作需求,高起点规划和设计,统筹推进,建成覆盖全市、各级互通的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全面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和汇交工作,重点完成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和房屋数据整合,12月底前完成数据整合建库和汇交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数据信息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法院、税务、审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建立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在数据的处理、管理、传输、服务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管理,通过符合规定的安全隔离和信息交换设备向业务网传递数据。建立登记数据本地和异地备份机制,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风正劲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恳请各位领导、各位记者及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再续辉煌,再谱新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