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康用补告字2022004)
康平县小城子镇拉拉街村乡镇企业拟使用拉拉街村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1.5188公顷作为小城子镇畜禽粪污收储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康平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涉及小城子镇拉拉街村,具体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图为准(图幅号:K51G032049)。
二、土地现状
小城子镇拉拉街村1.5188公顷(耕地1.4925公顷、农村道路0.0263公顷)。
三、使用土地目的
为了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特实施本次用地。
四、补偿标准
1、依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此次用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小城子镇拉拉街村为Ⅱ类区片,区片价格为3.1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70.6242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2、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按照康平县政府制定标准另行。
五、安置方式
本次使用土地涉及农业人口拟采取货币安置
六、拟使用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办理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七、拟被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张强镇,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特此公告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