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开展诚信政府建设行动,逐步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向社会承诺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办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开办医疗机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激发医疗卫生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三)清理行业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严格清理、废除妨碍卫生健康领域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查主体,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对拟制的公文进行审查。开展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回头看”,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社会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政策制定前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深化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卫生健康领域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严格依法行政。制定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推行“一网通办”。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无纸化、智能化、一站式的网上服务环境。推进网上办事流程重组再造,推动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的“一键通办”。以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实现惠民便民事项及时办、迅速办。
(三)推行“最多跑一次”。编制公开全市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服务指南,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省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市级卫生健康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达到取消条件的及时取消,能通过网上核查比对的,一律不再要求开具纸质证明。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卫生健康领域对市场主体检查事项全覆盖。动态管理“一单、两库”,及时梳理调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和档案,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充分利用“信用菏泽”平台,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系统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等现象。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息归集公示等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将此项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管,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多渠道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政策可及性。对重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合理引导预期。要对标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总结推广创新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好督促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健康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