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价格条例新精神适应价格法制建设新
(2016年6月1日)
同志们,朋友们:
2016年3月30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价格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湖北省价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的一个重要标志。对此,全县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实施《湖北省价格条例》,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湖北省价格条例》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湖北省价格条例》的颁布施行,是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法制保障;是我县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价、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县价格工作正处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关键时期,虽然我们在落实价格联动机制、缩减政府定价范围、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广价格网格化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在价格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部分商品价格偏高、经营者价格行为不规范、运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资源的效果不够明显,等等。《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我们解决上述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于克服我县在价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湖北省价格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把我县价格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广泛开展《湖北省价格条例》宣传教育,提高价格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湖北省价格条例》是与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大力普及《湖北省价格条例》,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纳入普法内容,深入持久地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物价部门是组织实施《条例》的执法主体,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切实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专题,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价格工作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分期分批地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相关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扩大贯彻实施《条例》的社会影响,不断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价格法治意识,促使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使消费者能够明晰自己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三、扎实推进《湖北省价格条例》贯彻实施,争当价格条例的传播者和践行者。立法是前提,守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条例》出台不易,贯彻实施的任务更重。物价部门要狠抓管理,强化措施,真正使《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一要抓好价格管理,规范定价行为。要积极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切实把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上来,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公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二要坚持放管结合,规范价格行为。放开不是放任。针对当前市场价格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价格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规范,全方位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三要加强价格调控,强化价格服务。要进一步提升价格监测水平,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落实社会保障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实行干预措施。要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建立健全价格信用制度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畅通价格服务最后一公里。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治价。要进一步加大价格执法力度,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增强价格执法透明度,提高价格执法效率和水平。要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价格违法事件,依法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贯彻实施《湖北省价格条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各级各类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条例》。既要正确行使定价权利、维护自身价格权益,也要积极履行价格义务、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更要自觉遵守价格法规,诚信经商、依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同志们,《湖北省价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县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一定能够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一定能够更好地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