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科学合理利用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7.《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二)相关文件
1.《***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
3.《***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6.《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黔国土资发〔2009〕139号)
7.《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2014〕35号)
(三)技术规范
1.《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2-1013-2000
2.《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黔国土资发〔2009〕139号)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二、基本情况
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共5个地块,总面积为4.97*** 公顷,其中:耕地2.4881 公顷(旱地2.4881公顷)、园地0.0008公顷、林地0.4471 公顷、其他农用地0.2259 公顷,未利用地1.8145 公顷。各地块基本情况详见***1。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黔国土资发〔2013〕30号)号文件规定,单个地块占用耕地面积小于3亩的项目不宜作耕作层剥离,该批次涉及的地块2共占用耕地面积0.1977公顷,单个地块均小于3亩,可不做耕作层剥离,其余的4个地块全部进行剥离。剥离地块耕地面积为2.2904公顷。
三、剥离区基本情况
该批次占用耕地2.4881 公顷(全旱地),耕作层剥离厚度均为30厘米,剥离总方量6871.20 立方米。各地块剥离区情况详见***2。
四、利用区基本情况
利用区位于纳雍县玉龙坝镇化磋窝村,利用方向为中低产田土改造,利用前为耕地2.2904公顷(旱地)。利用后为耕地2.2904公顷(旱地),利用量约6871.20立方米。
五、组织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该批次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程,由纳雍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县财政局负责工程资金的拨付,县审计局负责对工程量进行审计。
(2)资金保障
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剥离面积2.2868公顷,剥离方量约为6860.4立方米,利用面积2.2868公顷,利用土方量为6860.4立方米,预计剥离利用资金总计38.62万元,其中:耕作层剥离、结合实际运输工程费按50元/m³计算,预计剥离费用约34.30万元;耕作土平整和培育工程费按6.3元/m³,预计资金4.32万元,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3)工作计划
1.剥离区:剥离区计划于建设用地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耕作层剥离。剥离区面积2.2868公顷,耕作层剥离方量约为6860.4立方米,预计剥离费用34.30万元。待耕作层剥离工程实施完成后2个月内进行验收。
2.利用区:纳雍县玉龙坝镇化磋窝村,利用和剥离同步实施,于建设用地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利用区面积2.2868公顷,利用方量为6860.4立方米,预计投资4.32万元。待完工后2个月内进行验收。
六、附表
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详见***3。
***:1.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基本情况表
2.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剥离区情况表
3.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
***1
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权属单位 | 用地面积 | 占用耕地 | ||
小计 | 水田面积 | 旱地面积 | |||
地块1 | 羊场苗族彝族乡茅草坪村 | 0.3881 | 0.3486 | 0 | 0.3486 |
地块2 | 昆寨苗族白族乡宋家沟村 | 0.3737 | 0.1977 | 0 | 0.1977 |
地块3 | 猪场苗族彝族乡蛇场村、左鸠戛彝族苗族乡坡其村 | 0.4431 | 0.2166 | 0 | 0.2166 |
地块4 | 雍熙街道杨家营社区 | 1.5045 | 1.3424 | 0 | 1.3424 |
地块5 | 锅圈岩苗族彝族乡文化村 | 2.267 | 0.3828 | 0 | 0.3828 |
合计 | 4.97*** | 2.4881 | 0 | 2.4881 |
***2
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剥离区情况表
单位:公顷、厘米、立方米
地块编号 | 坐落单位 | 用地面积 | 耕地面积 | 剥离厚度 | 剥离方量 | 备注 |
地块1 | 羊场苗族彝族乡茅草坪村 | 0.3881 | 0.3486 | 30 | 1045.8 | |
地块2 | 昆寨苗族白族乡宋家沟村 | 0.3737 | 0.1977 | |||
地块3 | 猪场苗族彝族乡蛇场村、左鸠戛彝族苗族乡坡其村 | 0.4431 | 0.2166 | 30 | ***9.8 | |
地块4 | 雍熙街道杨家营社区 | 1.5045 | 1.3424 | 30 | 4027.2 | |
地块5 | 锅圈岩苗族彝族乡文化村 | 2.2670 | 0.3828 | 30 | 1148.4 | |
合计 | 4.97*** | 2.4881 | 6871.2 |
***3
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纳雍县人民政府 单位:公顷、立方米、厘米、万元
耕作层剥离基本情况 | ||||||||||||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 | |||||||||||
建设用地总面积 | 4.97*** | 占用耕地面积 | 2.4881 | |||||||||
剥离面积 | 2.2904 | 剥离厚度 | 30 | |||||||||
耕作层剥离量 | 6871.20 | 耕作层利用量 | 6871.20 | |||||||||
利用区情况 | ||||||||||||
利用方向 | 图幅号 | 图斑号 | 地类 | 面积 | 耕作层利用量 | 备注 | ||||||
利用前 | 利用后 | 利用前 | 利用后 | |||||||||
新增耕地 | ||||||||||||
土地整理、复垦 | ||||||||||||
中低产田土改造 | G48G029056 | 89、100 | 旱地 | 旱地 | 2.2904 | 2.2904 | 6871.20 | |||||
其他农用地改造 | ||||||||||||
城市绿化用地 | ||||||||||||
其他用地 | ||||||||||||
临时存放 | ||||||||||||
合计 | 2.2904 | 2.2904 | 6871.20 | |||||||||
耕作层临时存放地点 | 存放面积 | |||||||||||
存放地点取得方式 | 存放保障措施 | |||||||||||
资金估算 | 38.68 | 资金筹措方式 | 县财政 |
填表人:李明洋 填表时间:2022-5-13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丨纳雍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