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经过
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为贯彻落实******4.13***和中央12号文件等精神,聚集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我们对政策如何制定、落实落地存在的我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起草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组部、人社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2019年8月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
二、政策要点
《办法》着重从五个方面规范兼职兼薪行为:
一是明确了基本原则是“岗位需要、市场配置、量才录用、绩酬相适”,总体目标是要求兼职单位因需聘请兼职人才,突出强调兼职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按照市场化方式兑现兼职薪酬。
二是明确了兼职范围,对符合现行政策的采取鼓励方式,引导他们到海南兼职兼薪;对具有专业技术背景而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才的采取允许的方式,支持他们在海南兼职兼薪;对领导人员采取经批准的方式,允许其在海南兼职兼薪。
三是明确了兼职方式,提出合作共建、顾问指导、项目合作、服务外包、对口支援5种具体的兼职方式,扩大了兼职兼薪的外延,有利于兼职单位、兼职人才灵活选择。
四是明确了薪酬方式,规定兼职单位可以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市场化方式向兼职人才支付薪酬,薪酬标准由兼职单位和兼职人才共同协商确定。
五是明确了兼职管理,明确了兼职人员的管理、奖励等事项,要求兼职人员具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合法权益的义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