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今年8月1日,是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5周年纪念日。为隆重纪念这一光辉节日,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2002年“八
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要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
等新闻媒体和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辉历史和在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驻青部队广大指战员在支援我市两个文明建设
中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为建立和保卫共和国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宣传他们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
为两个文明建设自觉奉献的革命精神;宣传我市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和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先进典型;宣传党和国家的拥军优属政策。通过宣传教育,增加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
观念,形成良好的拥军优属社会风尚。
二、扎扎实实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各级政府要站在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战略高度,关心支持部队建设。要按照“重基层、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积极主动
地帮助基层部队解决战备、训练、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重点走访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生活困难的转业、退伍军人,帮助
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和医疗方面的具体困难。要继续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地为老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
量。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区、市要深刻认识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要在农村税费改革
中积极推进群众优待工作健康发展,确保依法落实优待金标准和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抓好安置政策的落实,确保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得到妥善安置。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
实国家和我市对于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规定,确保抚恤定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优抚对象手中。要结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本地区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
面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广泛开展“八一”建军节庆祝纪念活动。各区、市,各部门要通过走访慰问和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军民联欢会等多种形式,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5周年。各双拥共建
单位要相互走访,交流情况,完善措施,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军地共建活动质量,为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做出新的贡献。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