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强调高质量按期完成环保问题整改
12月17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有关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精神,研究《泰安市贯彻落实省第十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泰安市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2018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办法。
市委书记崔洪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张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市政协主席周桂萍及市委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有关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并按照通知精神,对涉及我市的1项具体问题和1项共性问题的整改目标、督办单位、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会议指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自查自纠,健全长效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我市的问题,各督办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整改。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省第十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务必提升大局意识,对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要照单全收,对号入座,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要务必整改落实到位,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带头督导,发挥好督导工作组的职能作用,通过督导、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形成整改工作闭环式管理;全面落实销号制度,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克服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和应付行为,既不能一关了之,也不能降低标准、听之任之、一放了之,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要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相关实施细则和我市相关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包保县市区、分管市长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对所包保县市区、包保行业领域开展督查,督促各级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深刻吸取外地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教训,加强居家安全宣传警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做好极端天气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抓好新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会议指出,调整后的2018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办法符合省对市考核的要求,符合我市实际,要抓紧实施。近日,省里下发了关于上报双招双引考核数据的通知和考核细则及规范,对有关具体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双招双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都已十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集中全力靠上工作,把考核数据梳理汇总好,把加分点抓牢抓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省对市双招双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