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陈沙公路双创走廊规划建设强管严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部门:
《陈沙公路“双创”走廊规划建设强管严控工作方案》经11月4日区委常委(扩大)会、三届五十一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陈沙公路“双创”走廊规划建设强管严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围绕潮南区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打造集产业发展、生活服务、总部经济等复合功能的陈沙公路创新创业走廊,现就陈沙公路及沿线(含东延线和陈店连接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和沈海高速公路以东田心湾片区规划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系列***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陈沙公路“双创”走廊,探索符合潮南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
围绕“风尚之都、家园潮南”的总体定位和“南拓北优”空间发展战略,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包容、充满活力、具有潮汕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经济发展带,示范带动潮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和文明共建并举、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解决制约陈沙公路沿线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该片区域城乡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土地利用更为节约集约。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陈沙公路“双创”走廊规划体系。围绕“南拓北优”的空间发展战略,在《汕头市潮南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框架下, 2016年年底前对陈沙公路“双创”走廊组织开展规划专题研究以及“三规合一”、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研究制约陈沙公路沿线地区科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划定陈沙公路走廊片区生态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和产业区块控制线,明确城市景观和特色风貌的总体原则,提出沿线旧村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规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详细城市设计,并将城市设计的控制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的规划条件,作为走廊建设和管理的依据。(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文广新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沿线各镇)
(二)完善陈沙公路“双创”走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和建设时序,逐步提升陈沙公路走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2016年底启动陈沙公路升级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到2017年下半年动工建设,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对道路功能进行划分,优化交通组织,统筹建设能源、电力、给排水、生态环保、防灾减灾、信息化等各类管线;有序推进连接陈沙公路的支路升级改造、打通“断头路”工程,逐步建成基本功能完善的陈沙公路走廊现代化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网络;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级中学、综合性医院、特殊教育学校、体育中心等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牵头部门: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电力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区有线电视台、沿线各镇)
(三)提升陈沙公路“双创”走廊的建筑设计水平。按照《陈沙公路“双创”走廊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城市景观、风貌特色和单体建筑的体形、色彩、体量、高度要求强化建筑方案设计和建设管理。将城市设计要求作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沿线建筑要优化空间布局,单体建筑方案在形体、色彩、体量和高度等方面要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功能要符合产业发展和功能布局;走廊划定范围内村民住宅用地应集中建设住宅小区,除已建成村庄零星空地外不准个人自建住宅,原已批准的宅基地应按统一设计的样式建设,鼓励村集体收回后集中建设住宅小区,并按规划配齐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土地、财政、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参与部门:区国土局、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沿线各镇)
(四)推进陈沙公路“双创”走廊的城市道路绿篱建设。按照《汕头市潮南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陈沙公路(宽60米)道路红线外6米范围城市道路绿篱用地,除经批准的交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外,禁止其他一切非绿化建设活动。绿篱建设纳入土地出让和划拨的规划条件,由用地单位配建,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同步审批。(牵头部门:区规划局,参与部门:区国土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沿线各镇)
(五)强化陈沙公路“双创”走廊的城乡规划治理。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陈沙公路“双创”走廊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一经批准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服从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和功能布局使用土地,原已批准的建设用地功能如与新的规划功能不相符,尚未建设的,应主动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功能变更或易地建设;已经建设投产的,应逐步落实转型转产,区有关部门不得再办理相关许可的延期。
开展陈沙公路走廊“两违”专项治理工作,2016年年底前完成陈沙公路走廊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摸查,摸清现有“两违”情况,建立“两违”台帐,研究制定处置方案,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稳妥有序处置存量“两违”建设项目;强化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持对新增“两违”“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防、严控新增“两违”建设项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死角。(牵头部门: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城管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沿线各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潮南区陈沙公路双创走廊规划建设强管严控领导小组”,实行强管严控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以上部门联合巡查和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强管严控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处置措施,切实强化各项管控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陈俊峰区长任组长,由王楚彬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由李友宣、郭业昭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安分局、监察局各一位领导及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文广新局、水务局、城管局、经信局、环保局、教育局、卫计局、消防大队、供电局及沿线各镇各一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区政府办、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联合巡查、召开联席会议、收集部门查处信息、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等工作。
区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规划的制定,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巡查,从严查处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建设行为,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优化产业和空间布局,对划定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批用地按有关政策办理规划功能变更等工作;协助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查摸底工作。
区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查摸底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管,从严查处未批先建、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土地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等行为,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对划定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批用地按有关政策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构建绿色建设体系;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监管,从严查处未取得开发经营许可、施工许可违法开工建设等行为,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协助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查摸底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推进依法治理城市,加强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惩处,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市政设施、城市道路绿篱建设和垃圾综合治理等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推进污水大气土壤综合治理;加强对划定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等环保违法行为。
区交通局负责推动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提升,组织对陈沙公路进行升级改造,协调陈沙公路支路建设,对道路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强管严控工作资金保障,推动落实沿线棚户区改造财政优惠政策。
区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对划定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护,协调社区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对划定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断水措施和沿线给水设施建设等工作,在供水尚未实行直抄到户地区,配合所在镇对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断水措施。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提供保障、维护强制拆除违建的现场秩序,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予以处置。
区供电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划定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断电措施和陈沙公路电力线路埋地敷设等工作。
沿线各镇为陈沙公路“双创”走廊规划建设强管严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职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辖区内筹建、在建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坚决制止未取得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发改等审批手续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依法对“两违”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划定范围规划建设管控力度,建立健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考核追究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陈沙公路双创走廊强管严控工作的实施,从源头上杜绝划定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1、沿线各镇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默许、纵容、参与辖区范围内“两违”建设行为,或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辖区范围内出现“两违”行为未及时清理制止和依法查处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沿线各村居负责对划定辖区范围内“两违”建设行为承担清理、巡查、制止、报告责任,其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默许、纵容、参与“两违”建设行为,或辖区范围内出现“两违”建设行为未及时清理报告、予以制止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区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划定范围的管理引导,对“两违”建设行为承担审批、监管、查处等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两违”行为未依法查处和查处不力以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社会大众、媒体网络等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新闻媒体宣传陈沙公路双创走廊强管严控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积极、客观、真实地宣传强管严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