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达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11月7日上午,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在广州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经督导检查,包括南澳县在内的广东省51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11月1日至11月7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组分13个小组对全省51个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就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和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综合检查结果,督导组认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等51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近年来,南澳县以教育创强争先为总抓手,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连年来党政基础教育责任考核成绩在全市排名第一。目前,全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校际间各项指标平均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县要求,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于今年4月通过省级评估,云澳镇、后宅镇、深澳镇被评为省教育强镇,今年8月被命名为省教育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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