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汇报
5月12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焦彦龙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市委副书记曹征平,市委副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王立彤,市委常委史学勃、丁荣进、刘建国、刘建立、胡国辉、李忠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张艳春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市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唐山是较早被授予立法权的城市,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多年的努力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的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在规定范围内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要围绕唐山发展大局,谋划和推动地方立法,以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前不久省委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为我市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把政协建设好,把政协工作开展好,努力推动我市政协事业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党校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校工作,奋力开创我市党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