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光明区第七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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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为促进我区公、民办中小学教育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持续快速提升区域教育的整体质量,区教育局开展了第七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的申报工作。现将第七批公、民办交流名单(非最终,可能会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光明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88211817。同时请各派出学校和派往学校核对有关信息并积极先行对接,如有调整或其它意见,请在8月30日下午6:00前反馈我局。
***:光明区第七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名单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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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3:40: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