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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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住房“送保障”行动有关事宜的通告》的初衷及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无误的实际情况,企业承租户中有9间房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现予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公示5个工作日。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和润家园8栋1楼,咨询电话:23696009。
特此通告。
***:补充公示名单(企业)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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