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采集和地形图修测培训在昆明举行
4月15日,民政部举办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采集和地形图修测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名普查一线业务骨干共127人参加。州民政局副处级干部、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应国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地名普查数据采集要求;地名普查数据采集实地操作;地名普查地形图修测及其规范;以及地名普查实地操作。
“地名普查”是一项由政府实施的、对全国或某个行政区内的地名进行全面调查统计的行为。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于1979年开始到1986年结束,共历时7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是2014年7月至12月;第二阶段是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第三阶段是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
第一阶段的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收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已进入地名普查实地勘测、实地数据采集阶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高标准、高要求,精密、准确完成普查任务,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名主管部门各选派一线地名业务骨干3人参加培训。培训人员于2017年6月前负责完成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居民点、群众自治组织、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与风景点、建筑物等11个大类、91小类地名普查数据采集和地形图修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