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龙岗区2018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龙司〔2018〕15号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龙岗区2018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各人民调解项目服务机构:
现将《龙岗区2018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司法所于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附相关图片将开展活动情况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19日
龙岗区2018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和要求,对落实继续推进“城市质量提升年”进行具体部署,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职能,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依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在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以及******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的部署,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继续推进“城市质量提升年”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创新、务实、高效、和谐”的指导精神,继续宣扬“调解优先”理念,深化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
二、时间安排
2018年5月重点宣传,6月以后常规宣传贯穿全年。
三、形式与内容
(一)利用现有平台,普及人民调解基本知识
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张贴人民调解宣传挂图、海报及宣传资料,有条件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企业和物业调解组织都应当悬挂横幅或张贴相关宣传图,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各人民调解相关单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
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各司法所要根据市局、区局有关部署,细化方案措施,明确宣传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宣传活动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司法所所长要亲自统筹协调,加强对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争取街道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把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创新宣传方式,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开展人民调解“大家谈”活动。组织全区的调解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故事会形式,让调解员们讲出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案例,展现调解员的风采,并邀请调解专业资深人士作为评委进行点评,通过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评选“人民满意调解员”,展示人民调解员风采
开展“人民满意调解员”评选推荐活动。在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中,推荐评选一批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誉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大力宣传“人民满意调解员”评选活动,宣传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展示人民调解员的风采,提高人民调解社会知晓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五)开展人民调解培训活动,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
开展街道、社区、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专职人员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邀请学者授课、案例教学、学员交流等形式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律、法规解答、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工作指导力度,将方案的内容及时组织落实到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落实宣传经费,使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要切实有效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总结各种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活动情况以及经验材料。
(二)创新方法,讲究实效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宣传的手段、方式、途径等,充分利用辖区的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立足社区,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做到既统一部署又各有侧重,既造声势又有实效。
(三)持之以恒,建立机制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要树立长期宣传人民调解的意识,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贯穿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个过程,纳入到司法所日常工作中去,建立人民调解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在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同时,更应注重日常的宣传,使人民调解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