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发布节日食品安全警示提醒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本报讯 记者蔚宁报道: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中秋国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要求餐饮单位强化预防措施,提醒市民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市食药监局要求作为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餐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严把原料采购关;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
市食药监局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可留意餐厅分级标牌上的“笑脸”)。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287389;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市食药监局的“安全警示”中还特别列出了食物的保存时间:当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