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广州环投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连接线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2007年12月29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连接线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村,为方便车辆进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连接线工程以及前往南沙港区方向,建设单位拟在东新高速公路与南沙港快速路相交处的新联互通立交南侧的D、E 匝道分别修建G、H、L 三条匝道上下东新高速,然后通过M、N 匝道与第四资源热电厂区相接。
本项目对匝道加宽桥长150 米(单侧),H匝道为桥梁(150m/1 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标志标线、防护排水、桥梁涵洞。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南沙区的交通环境、增强发展后劲、改善沿线城乡环境和提高城市化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促进南沙区及大岗镇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1)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调查与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4)项目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及期限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示期限:本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广州环投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020-84***6932 | 联系电话: | 020-83363613 |
传真: | 020-84***6110 | 传真: | 020-83377209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大路5号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
电子邮箱: | ns84***6932@163.com | 电子邮箱: | 136****0151@139.com |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