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开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局面
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立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会治理体系。镇武装部、团委、妇联、社事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安全办和各部门要引导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真正实现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发挥法制的保障作用。各村(社区)要运用广播、板报、横幅和坝坝会等方式开展春节前社会治理宣传,深化“法律七进”等普法活动,提升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挥德治的先导作用。要把中华传统道德里面蕴含的治理智慧和现代治理理念结合起来,着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要通力合作,不断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要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凝聚村(社区)社会治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