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镇实行规范管理服务保障种粮大户发展壮大
为解决农村土地大片闲置撂荒问题,同时保障引进企业在镇辖区更好发展,赤城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行规范化管理。设立租赁农户土地缴纳风险保证金制度,严格要求引进的企业按照流转土地的一年租金缴纳风险保证金,以此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民权益。业主租赁土地30亩以下,可由村“两委”直接决定;30-50亩需要由镇政府把关、审核;50-100亩需要报告县政府。所有土地租赁合同装订成册,由镇政府统一保管;流转土地100亩以上,协议一式五份,由县、镇、村、业主、老百姓各存一份。
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各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民将土地经营权交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合作社与引进的种粮大户签订租赁协议。种粮大户如有问题直接反馈给村联合社,由联合社出面与村民协调、沟通。针对土地分散难题,联合社采取土地就近置换的方式,既方便农户种地,也利于引进的种粮大户实施机械化作业。同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向种粮大户宣传大豆、玉米、水稻补助政策;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种子、农药、化肥肥料农资补助,为种粮大户争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