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中专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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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近日,我市部署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中专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此次评选,范围为市内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中专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
经学校初选推荐,省厅审核批准、公示合格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学校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将重点推荐,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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