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业务成功办理
近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冉女士成功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是《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办理的德阳市首例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办法》规定,自2022年5月8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同等权益,进一步提升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安居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同时符合《德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购买自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可贷40万元,双人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这一群体在城市安居稳业,激发新经济主体的活力。(记者付帅)
责任编辑:胡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