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开展“零点行动”确保惠民价格政策执行
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909号)精神,从2014年11月1日零时起,绵阳市中心城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从4元/立方米降低为3.8元/立方米。
为确保本次调价政策得到严格执行,10月31日23:50,市发改委组织了10名价格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对绵阳城区天润、港华普祥、公交压缩、中石化、孟林能源、东升、运利达、华昌、绵城石化等公司17座CNG加气站逐一进行了检查,城区各加气站均调整了加气机计费单价,按3.8元/立方米计费结算,严格执行了本次调价政策。绵阳电视台、绵阳晚报记者应邀随同参加检查,并进行了报道。
在检查中发现,一是有的加气站在零点几分时正在调价,有的站内个别加气机还有没调价,检查人员现场及时进行了纠正;二是经现场询问加气驾驶员(包括已经付款的驾驶员),大部分人员还不知道当晚要调价,也未注意在单价上已少付了款,都对本次降价表示欢迎。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强化政策宣传服务,着力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价格执法力度,确保各项价费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价格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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