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质监局召开气瓶操作人员安全培训会
2014年7月9日下午,绵阳质监局在9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操作人员法律法规暨安全培训会,全市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其换气点120余名气瓶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绵阳质监局特监科科长王敏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中涉及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相关规定,强调充装单位及其换气点要承担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气瓶充装工作,要严格遵守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持证上岗等法律规定,确保为气体使用者提供合格的气瓶。王敏还讲解了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特性,对其危险性作了详细介绍;讲解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基本常识和安全规定,分析了不合格钢瓶的严重危害性。最后,通过西安市2011年“11.14”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造成11死31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等案例向参会者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事故的严重后果、事故原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情况等,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及责任教育课。会上,王敏还和与会人员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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