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互联网+仲裁”做好疫情防控庭审服务
2021年11月15日,三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利用微信视频开庭的方式,顺利审理了1起劳动争议案件。这是全省疫情防控期间三台县仲裁委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微信视频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该案件的申请人为已外出务工的4名三台籍劳动者,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处成都市锦江区,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和双方均身处外地,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三台县仲裁委决定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
开庭前,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并通过微信视频确认了各自身份及权限,随即仲裁员组织各方进入庭审程序。庭审过程中,被申请人代理人提出调解申请,经申请人代理人同意,仲裁员在线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庭根据协商内容制作了调解笔录,并上传给双方核对签字确认。双方将签字确认的调解笔录扫描回传审理群后,仲裁庭依法当庭作出仲裁调解书,告知双方代理人仲裁调解书将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双方代理人表示同意邮寄送达并提供了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微信视频审理过程中,仲裁庭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并利用手机截屏保留了庭审相关资料。
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实现全程零接触开庭,既做好了疫情防控,也保证了案件如期审理,更是为疫情防控下如何做好仲裁服务提供了一种创新方式,值得进一步思考研究细节,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三台县人社局田宝丰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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