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 新北区四位一体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新北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新北区卫生行政部门主动作为,采用培训、考核、备案、监督“四位一体”的方法为全区人民筑牢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防线。
一、培训到位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区卫健局必须承担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任务。在此文件精神指导下,区卫健局联合市级公立三级医院组建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专家组,定期组织全区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开展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内容和临床专家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技术指导。培训方式采取现场授课、视频会议、提供课件自行学习等方式,做到把抗菌药物的培训工作贯穿全年。
二、考核到位
为确保培训效果,全面了解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对抗菌药合理使用的掌握程度,充分判断该医师是否具备对应的抗菌药物的处方能力,区卫健局委托专家组设置了试卷库,参加完培训的执业(助理)医师分批次统一组织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涉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注意事项等问题。区卫健局对照标准答案批改试卷并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公布考试合格名单。考核成绩作为医师是否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的直接依据。
三、备案到位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对授予不同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和本机构所使用的抗菌药物目录提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区卫健局统一制发了备案标准模板和备案所需材料目录,对报送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准归档。备案时效为两年,机构如有紧急需求,可在满1年后进行备案调整。
四、监督到位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是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方面的监管,主要是从医师是否具备相应级别的处方权、医疗机构是否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使用占比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等内容入手。对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诊所级别的医疗机构,行政部门必须进行抗菌药物输液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允许其开展抗菌药物输液业务。抗菌药物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人体耐药菌株的产生情况,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卫生监督部门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管采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手段,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