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十起典型欺诈案件
新华社济南7月18日电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天公布了2001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的10起典型欺诈案件。
青岛中环工贸发展公司以他人财产作抵押骗取抵押登记案。2000年5月,青岛中环工贸发展公司在未征得财产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向
某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然后骗取工商部门抵押登记,向银行贷款800万元。
临沂兰山劳保用品厂利用加工手套合同欺诈案。1998年以来,这个厂多次发布虚假广告,致使多人与其订立手套加工合同,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条款,约定回收手套的质量
标准由厂方决定,检验的标准竟然是“眼看手摸”。加工业户交货时,被苛刻标准定为“不合格”产品,然后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拒绝回收加工产品、手套加工机等。经查,该厂提供
给加工业户的原材料及手套加工机,价格比市场高出许多,其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是通过订立根本无法履行的手套加工合同,以达到高价推销原料和劣质机器设备,从中谋
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济南市兴达实业公司与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二分公司恶意串通订立虚假建筑工程合同案。工程发包方济南市兴达实业公司在建设教师安居工程宿舍楼时,为应付检查,
逃避住户指责,与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二分公司恶意串通,订立名义上由该建筑公司施工,实际由无资质的村施工队进行施工的建筑合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
外,10起典型的欺诈案件还包括:莘县供销公司利用联营合同欺诈案、王淑梅利用养殖合同欺诈案、周丽霞利用不能兑现的票据做合同担保进行欺诈案、山西省长治中药厂违法发布
“全鹿丸”药品广告案、烟台市鑫源焊条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青岛市工商局查处非法传销案、烟台开发区公平房地产有限公司虚假出资案。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员介绍,去年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处违法合同案件1467件,违法金额2.7亿元;假冒伪劣案件1.2万起,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268个;查处违法广告案件57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