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实登记出租信息的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通 告
全县各出租屋业(户)主:
为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织牢织实疫情防控网,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县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请全县各出租屋业(户)主于2020年3月4日前自觉到住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如实登记出租信息(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是否来自重点疫区、近14天是否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是否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等)。逾期未如实登记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出租人的责任。
特此通告。
怀集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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