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消防站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5来源:请选择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消防站建设工程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消防站建设工程
项目主体单位:靖远县刘川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建设内容: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消防站建设工程位于白银市靖远县刘川工业集中区,基地南临南环路,西接经一路,本消防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规划用地面积 27451.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59.91平方米。站内拟新建四栋建筑为:1#执勤业务楼3层,建筑面积5022.67平方米;2#训练馆2层,建筑面积1114.72平方米;3#训练塔10层,建筑面积426平方米;4#门卫室1层,建筑面积19.2平方米;400m环形跑道和篮球场以及室外配套训练场地约5262平方米(其中化工演练场地面积为 917 平方米)、50m伸缩电动门、10m 抬杠伸缩门、消防救援站站前广场、升旗台、基地内附属配套工程及景观绿化建设、停车位建设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71.2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解决,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3个月(2022.12-2023.12)。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及经济有何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是否会带来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项目实施机构
评估主体:靖远县刘川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顺龙
联系方式:150****0617
靖远县刘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