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地禁耕禁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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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9日发表
为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森林资源和造林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沈阳市林地建设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林地禁耕禁牧工作。现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反馈我局。
联系人:高云游,联系电话:134****0968,邮箱:kpxzlk@163.com。
***: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地禁耕禁牧的通告.doc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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