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将重新审核机动车维修资格
8月1日起经营户要重新申报新版许可证
从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禅城区将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的重新核定,以及换发新版经营许可证件。
禅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会议昨日召开,会议要求,自8月1日起,禅城区各维修企业必须根据本企业的情况,严格对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对现有的场地、设备、人员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自查,按照实际维修条件、维修能力,重新填写经营项目申报表,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增加和补充,对确实不能达到原经营范围、种类的可申请变更经营类别或减少经营项目,并于9月15日之前各维修企业必须到禅城区交通管理总站行业办审核。9月16日至11月15日进行审核,没有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再复核申请,11月16日至11月30日换发新版许可证件。
禅城区交通局希望通过重新核定和换发新版经营许可证这一工作,确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杜绝超越范围经营的发生,保证机动车维修质量,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