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建立绩效评价廉政纪律及业务情况回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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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今年是我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步之年,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性高、操作难度大,省财政在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的同时,结合“一迎双争”主题实践活动和廉政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了绩效评价廉政纪律及业务情况回执制度。
该制度要求,在每次实地考评结束时,需评价对象填写《绩效评价廉政纪律及业务情况回执表》,作为评价资料一并存档,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也便于及时了解评价对象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建议,强化对参与评价和考核人员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稳步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健康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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