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交站亭站牌设计规范的通知等文件退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告
主动公开 平 急 佛交〔2017〕583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交站亭站牌设计规范的通知》等文件退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告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评估清理,并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决定下列文件退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交站亭站牌设计规范的通知》(佛交〔2005〕62号)、 二、《关于印发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佛交〔2010〕268号)、 三、《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增(更新)客运出租小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佛交〔2011〕299号)、 四、《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项目关键工程专项管理指南的通知》(佛交〔2008〕274号)、 五、《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汽车车辆服务设施管理(试行)标准的通知》(佛交〔2009〕66号)、 六、《关于做好经营期满出租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318号)、 七、《关于印发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阶段性小结会议纪要的通知》(佛交〔2010〕601号)、 八、《关于印发佛山市改善出租车行业经营环境的八项措施的通知》(佛交〔2008〕571号)、 九、《关于印发佛山市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佛交〔2010〕128号)、 十、《关于加强我市汽车维修救援工作的通知》(佛交〔2011〕237号)。 以上10份文件退出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5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抄送:市法制局。2017年9月15日印发— 2 —— 1 —
***: 佛交[2017]5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