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
金平区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6)
汕头市金平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26日汕头市金平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金平区财政局局长 周 彦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金平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全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区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坚持规范化和精细化理财,狠抓增收节支,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力克服公共财政面临的诸多困难,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等工作,努力实现公共财政目标,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因2014年决算工作尚未完成,以下预算执行数字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可能会有所变化。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收入执行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677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95***4万元的101.18%,比上年增收4808万元,增长5.23%。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5257万元(国税收入19383万元,地税收入3587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58167万元的95.00%;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1516万元(财政收入38885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263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37477万元的110.78%。
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0804万元,省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98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批复决算后)18115万元,区本级财政收入155512万元;加上省市一次性补助收入66261万元,区财政总收入221773万元。
2. 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812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43071万元,比上年增支9422万元,增长7.05%;上级补助支出5505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83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4万元,区财政总支出20024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52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21327万元,净结余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3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1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4万元,收入合计17040万元。
支出合计17040万元,其中:教育7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292万元、农林水事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1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持平,年终无结余。
(三)2014年我区财政工作情况
1. 持续强化征收,提升我区收入质量
2014年作为财税改革工作的基础年,区财政根据改革的总体思路及要求,率先调整收入结构,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经过多番努力,完成了人大要求的公共预算调整后的收入任务。一是始终坚持以抓收入为第一要务,加强财税联系,提升收入规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二是为抓好现税入库工作,继续加强对大额税源***联系,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在财税部门的协同努力下,市近期出台税收共享机制方案,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做好闲置资产的盘活,有序开展清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增加了非税收入;四是按照年初确定的非税收入目标,认真组织收入的同时,合理控制非税收入规模,逐步调整整体收入结构。2014年我区完成非税收入41516万元,同比减少32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控制在42.90%,比去年下降2.6个百分点。
2. 扶持企业壮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局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扶持企业发展,不断创新财政对企业发展的扶持方式,支持企业调整结构,促进我区经济增长。一是我局配合区经信、科技和发改等部门,对符合相关文件中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上报资料认真审核,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给予项目补助资金。二是对在册500多户外资企业提供对外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日常新登记、变更登记、换证提供便捷服务,并及时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区属外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的年检工作。三是做好营改增试点企业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及拨付工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我国“十二五”时期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采取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经多次与市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沟通,并将有关情况向省财政厅汇报,顺利为企业申请到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共432万元,其中省级216万元,市级130万元,区级86万元,并于12月拨付至企业,帮助试点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试点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
3.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保障民生投入
在区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我局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要,着力解决民生民安问题。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及时转发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牢牢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公用经费在去年预算安排标准的基础上压缩10%,减少支出近140万元;二是确保民生实事的支出, 主要包含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就业社保水平、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完善住房保障、开展助困扶残活动等方面。2014年全年拨出资金9238万元用于省十件民生实事的支出,支出进度一直位列全市前二位。区民生民安支出14963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73%。三是加强支农支出管理,全年共拨付本级农业资金1439万元,支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防汛抗旱、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积极做好新农村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四是保障工资、运转及重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加强综合运用,合理调拨,通过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在全力确保我区各部门的平稳运转、重点领域及项目得以落实的同时,按照规定适当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确保全区各项事业健康稳定运行。
4. 强化财政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大胆探索,着力解决财政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资金管理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批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积极开展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工作,接受人大、审计和各单位监督,逐步建立法治、完整、透明的预算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对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资金进行事前绩效审核、事中绩效督查、事后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三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坚持依法监督,依法采购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采购时间,扩大协议采购范围,适度提高限额标准,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认真做好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预结算评审工作,特别是对区督办的重点项目,更注重其紧迫性和时效性。五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一体化网络,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做好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推进非税系统的实施,确保全区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高效。
2014年,我区预算实现平稳运行,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整体经济下行,受“营改增”减税和房地产行业回落等各种客观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区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仍偏低;二是我区土地资源匮乏,导致我区优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发展空间受限,部分企业外迁,严重制约我区产值增加,直接影响我区的税收收入;三是我区地处老城区,基础设施老化、困难群体集中,城市管理和各项公共管理事务等方面任务非常沉重;四是预算刚性支出逐年提高,财政运行压力加大,影响年度预算执行。以上问题均需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的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夯实“十三五”发展基础、全面推进改革的关键一年。因此,把握好我区区情,编制好今年预算,执行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我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编制201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实现公共财政目标,确保全区财政平稳运行,大力支持我区经济社会的各项事业发展。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2015年我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2580万元,比上年96773万元增收5807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60812万元(国税21709万元,地税39103万元),增收5555万元,增长10.05%;非税收入41768万元,增收252万元,增长0.61%。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0804万元,省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8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52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1327万元),区本级财政总收入161795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159524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91***6万元,其中:工资、各项津补贴、一次性奖金和节日慰问金等83875万元(含预留区行政事业单位抚恤金、增人及工资正常晋升经费、补发2014年3-10月机关事业单位增加津贴补贴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共4422万元),医疗保险及离休、荣残军人医疗费3401万元,住房公积金4370万元;
2. 公用经费1299万元。
3. 项目支出66579万元。
2015年我区财政预算支出继续加大对民生支出的投入,列入预算安排的主要大项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400万元、城乡养老保险9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50万元、残疾人各项救助资金配套382万元、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81万元、退役士兵安置576万元、非低保五保高龄津贴5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66万元、城镇三无人员基本生活费244万元、25米以下市政道路建设资金400万元、绿满家园全民行动专项经费200万元、千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200万元、下水道及市政设施费用400万元、环卫市场改革经费2500万元、公租房及配套经费30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2215万元、产学研经费800万元、城乡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经费4435万元、教师培训经费503万元等。
加上上解支出2102万元,财政总支出合计为161626万元。
收支相抵,预计年终净结余1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为15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为1500万元,主要为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其中:1、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经费400万元;2、西部生态新城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3、现代特色产业园区筹建前期工作经费4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持平,年终无结余。
(三)2015年财政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以新《预算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把“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支出重点,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支持重点项目,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坚持财政队伍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1. 加强组织收入领导,优化财税收入结构
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依法依规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协商机制,依托财税联席工作会议平台,各收入部门互相交流,从而正确判断财政经济形势,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实时掌握收入情况,把握收入动态,科学预测分析收入形势,深化预算执行分析,以共商应对措施,联动齐抓收入,努力发掘新的收入增长点。
二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特别关注印刷、食品、机械等收入支柱行业的征管,通过加强企业服务的深度、广度,确保稳住老税源,挖掘新税源,在坚持依法征收的前提下,提升征管效能,确保应收尽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税收征管关系的通知》,市将建立中心城区税收属地征管财税利益调节机制。对此,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协同国、地税,就重点税源企业与迁出、迁入区积极协商,充分沟通,努力平衡双方财税利益,确保财税调节机制各项措施扎实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加强对欠款单位的清收工作,加大清收力度,逐步对资产存量的单位进行清收,对借款拒不确认、无借款账务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查账,对有偿还能力但不还款的将通过诉讼法律程序进行清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一是大力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的方式促进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和自主创新等模式进行技术升级,扎实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继续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做好筹划上市企业的服务工作,力争2014年已进入审批的企业尽快上市,更多企业完成辅导期工作,以做大做强“金平板块”。
二是要加强对重点税源大户的***服务工作。完善财税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鼓励企业打造总部经济,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在辖区范围内设立区域总部、连锁企业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2015年共安排市总部经济扶持资金200万元,加强对跨区域经营企业的协调工作,力争其总部和研发中心留在金平区。
3.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新一年,我局将继续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坚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和城镇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完善高中和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继续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区财政负担30%为345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年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区财政负担30%为585元)。
二是继续支持医疗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全力加快推动金平中医院易址建设,推进区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三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完善转移接续办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从2015年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水平、孤儿散居供养、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财政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预算安排相应增加区级配套资金,提高我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4. 推进预算管理创新,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新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是以现代财政制度为改革目标,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这三项主要任务开展工作。我区财政将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根据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进一步规范收支预算编制,坚持预算编制完整性,所有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量入为出,从严从紧编制,收入预算编制加强预期性,支出预算编制优先安排民生及重点支出,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和各项事业发展。
二是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约法三章”要求,坚决贯彻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和活动费等公务支出。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决纠正随意要求追加预算的做法,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再办理一般性追加支出。
四是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财政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进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按照绩效优先、科学论证、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对各部门申报事项进行充分论证,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按照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的要求确保重点项目的安排,并加强预算管理监督,着力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改造工程的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财政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五是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除***部门外,将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进行公开,继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按照要求逐步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决算信息,确保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廉洁财政。
金平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3月25日
(共印7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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